B超对胎儿到底有无伤害,在医学领域中尚没有权威性定论,可谓众说纷纭,大多数学者认为B超检查对胎儿没有肯定的伤害。
从B超原理上分析,B超是超声传导,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,是一种声波传导,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。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,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,就会有热效应,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,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,影响细胞内的物质,包括染色体。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,对组织产生伤害。但事实上,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,低于94毫瓦/立方厘米,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,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。目前,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。
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在整个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B超检查,而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。曾经有学者做过这样的实验,对十一到十二周的胎儿眼睛的晶状体和角膜进行B超照射, 发现没有照射过的,没有任何影响,照射五分钟的,角膜或晶状体有轻度水肿,照射十分钟的,水肿程度较照射五分钟的重一些,但是可逆的,停止照射后可恢复正常。如果照射时间超过了二十分钟,改变就不可逆了。所以,有学者建议,一次B超的时间不要超过五分钟。
曾有人利用新生儿脐带血的淋巴细胞做“姐妹染色单体互换”试验,简称“SCE”试验,对妊娠3个月以内,孕4~6个月及孕7月至足月首次接受B超检查和怀孕后未做过产科B超检查的新生儿脐血中的SCE进行比较,结果显示:早孕期间做过产科B超的新生儿脐血中SCE频率增高,而中、晚期妊娠做过产科B超检查的新生儿脐血SCE与孕期未曾做过B超的新生儿无显著差异。
SCE增高是机体受环境有害因素影响的一种警告信号,反映了细胞的遗传物质受到损伤后仍存活下来的细胞情况。早孕期是胚胎受致畸、致突变、致癌因素影响最危险阶段,B超检查引起该阶段的SCE频率增加,表示胎儿的DNA可能受到某种损害。因此,早孕期的产科B超检查应慎用。